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承續上篇,吉安得斯的事件終於告一段落了!(?->這是沒有甘心的問號)
 
-----前情提要+後續-----
 
(4/28)  我收到我的MP5了,對方沒有回信.
 
(4/29)     寄出e-mail申明鑑定費用責任問題,以及給他們一些法律常識的說明 .
    內容約同上篇-----以為我會就此善罷干休嗎?!-----文字部分 
    
(5/6)  一直未收到回應,但八天內我仍不斷重發信件,
    也已陸續處理其它受害者資料收集&張貼受害文於ptt及大型3C產品討論區&鑑定動作等.
    
(5/7)  下午四點多,吉安得斯終於有個女主管來電說客服部把我的信給她看了!
    (之前我問客服:貴公司負責決定產品退貨與否的主管是誰?客服說:沒有人啊!就是我們啊!->鬼打牆?!)
  
    電話內容:
         1.他們公司十幾年來商品都賣很好,也沒有發生過商品有瑕疵問題…
           (我的回答:但你們現在有產品瑕疵是事實!當初不肯退貨退錢違法也是事實,
                 網路上我查過受害者也有很多!) 
 
         2.維修部的工程師都是男生,個性太直腦袋不懂變通,有得罪請包涵!
           (我的回答:嗯…<不予置評>順便抱怨客服處理態度超級不積極!)
 
         3.公司願意退2000元或賠償全新商品…
           (我的回答:我對你們全新產品沒信心…)
 
         4.最後達成協議:他們派人來回收產品並退2000元給我.

(5/8)  晚上有專人來收走MP5.
 
(5/13)      吉安得斯於傍晚來電,說已匯款至我的戶頭請查收.
 
(5/14)   去郵局刷本子確認無誤-兩千元整!  
 
-----從二月拖到五月終於一切打回原形-----
   
我拿回兩千元,
但這三個月間,
去資訊展買這個產品,商品故障包裹寄回,受鳥氣打文章,收集罪證資料甚至他們要求我去鑑定等等等等…
所花的一切時間與金錢,
即使我已提出請他們給出誠意圓滿解決,
這個公司仍完全隻字不提要如何賠償或道歉,
誠意可見一般!
 
大概真的怕我告他們違反不肯退錢的民法&消保法吧!
所以決定退兩千元消災,
也是啦~他們的確退了錢沒有違法了,
不過處理事情的方式還是很糟!
一個經營十幾年的公司,
這麼不會善後,也真是令人吃驚!
 
所以最後還是奉勸大家!
千萬不要買這家公司的產品,
浪費這麼多時間精力的感覺,
很嘔!!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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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可樂魚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6) 人氣()